刘冰
8月31日,湘西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的决定》。从7月6日成立起草工作专班到决定审议通过仅57天。时间虽短,分量不轻。这份决定直面35.9万余辆“两电”背后的安全焦虑,补上了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这关键一环,决定出台恰逢其时。
围绕州委部署快速行动,体现政治机关担当
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当前,州委把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全州“两电”专项整治。全州“两电”保有量达35.9万余辆且不断增加。在一些老旧小区,楼道口横七竖八停满电动车,一根根电线从楼上甩下来“飞线充电”,有的住户将车辆或蓄电池搬进屋里充电,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群众着急,州委高度关注。
州人大常委会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县市调研拿出决定草案。这种快速响应,是从政治上想清楚了,安全是最大的民生,人大应当主动担当,把州委关心的事落到实处。决定从动议到出台,始终与州委中心工作同向而行,体现政治机关领悟力。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体现权力机关作为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当前“两电”安全管理存在充电设施规划不足、违规充电屡禁不止、部门职责交叉、使用环节监管缺失等“硬坎”。这些问题单靠行政推动解决不了根本,需要人大作出决定,立规矩。
州人大常委会当机立断启动重大事项决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紧扣湘西实际,制定了这份“小快灵”的决定。全文聚焦停放和充电关键环节,从政府、部门、物业到个人,责任一一列明,条条有针对性。57天里,工作专班奔赴吉首、保靖、永顺、泸溪、凤凰等县市实地察看,又赴常德学习经验,反复论证修改,这种当机立断体现的正是权力机关看得清、抓得准的判断力。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体现代表机关情怀
州人大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充电贵”“停车难”“飞线乱”,关系几十万家庭出行。有的小区没有充电桩,居民推车上楼;有的站点收费高,群众冒险飞线充电;有的车辆被非法改装隐患大。问题日积月累,群众盼有人管。
州人大常委会在起草过程中,多次到基层调研听群众意见。决定明确科学布局充电设施,鼓励建设普惠性充电点,规范充电收费行为,还规定了举报渠道。条条都对着群众的难处、痛处。57天完成从起草到审议通过,即将公布,不是仓促上马,而是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推动落实。这种“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担当,正是代表机关应有的为民情怀。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决定出台是第一步,关键在落实,让群众看到楼道无车、充电桩多、收费合理,隐患逐步减少。各级政府、部门、物业、经营者、车主共同行动,用好决定,让湘西群众出行更方便、回家更安心。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这份仅用57天制定的决定,回应了民心所盼,补上了治理短板,出台恰逢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