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葆立党为公政治本色——一论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团结报2026/04/15 13:36:29 分享到

团结报评论员

当前,全党正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立党为公”作为学习教育的总要求之一,是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前提、核心理念,更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定的政治立场、永葆的政治本色。

立党为公,是我们党与生俱来的政治品质。《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并一以贯之地体现到党的全部奋斗之中。这也决定了共产党人的政绩观,必须立足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永葆立党为公政治本色,关键在于锤炼坚强党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腐败的实质就是滥用公权、以权谋私。无论是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蝇贪蚁腐”,还是贪赃枉法、欲壑难填的“老虎”“苍蝇”,究其原因,皆是党性不纯、私心作祟。党员干部必须把党性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无论身处何种岗位、肩负何种职责,都要恪守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的政治操守,把全部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履职尽责。

永葆立党为公政治本色,核心在于坚守为民初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湘西州作为精准扶贫首倡地,全州党员干部牢记嘱托、公心为民,以四级书记抓振兴、党员干部联户帮扶的硬核担当,带领土家苗寨打赢脱贫攻坚战、迈向共同富裕,他们用行动甚至生命深刻诠释了立党为公的丰富内涵。党员干部必须把党的事业扛在肩上、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永葆立党为公政治本色,根本在于依法秉公用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党员干部必须牢记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不仅要正确行使权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还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抵制特权现象,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唯有锚定立党为公这一根本价值坐标,把大公无私、一心为公作为始终坚守的政治品格和行为准则,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摒弃私心杂念,以公心立身做事,以公心依法用权,才能把党的事业、群众利益装在心里,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在湘西这片红色热土上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