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唐先生提问:
您好,我家是农村自建房。邻居家将排水管道放在我家旁边,下大雨时我家地势低,排水影响家人出行。我要求邻居整改,他不同意,该怎么处理?
湘西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法律咨询专席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因您家地势低,在下大雨的时候邻居的排水问题导致您家出行不便,您有权要求邻居采取合理措施处理排水问题。建议您尽可能与邻居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您可向村、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未果,您可以收集现场照片和视频、沟通记录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团结报全媒体记者 余江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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