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龙女士提问:
我因工作需求在网上购买了某网课后,未登录账号使用。5天后,因工作发生变动,于是申请退掉该网课。但商家拒绝了我的退款请求,该怎么办?
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法律咨询专席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另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的权利。您购买网课的行为属于消费行为,且未接受和使用课程,并于七天内向商家申请退货退款,该货物也并非上述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畴。因此,您可要求商家进行退款,如协商未果,可选择向电商平台或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必要时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本报全媒体记者 余江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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